「智力障礙」為一種發展性問題,患者在智力和社會適應能力方面明顯較同齡兒童遜色,引致學習、溝通、自我照顧、社交及日常生活適應方面出現明顯困難。這些徵狀通常在孩童或青少年時期已經出現,其障礙程度可分為輕度至極嚴重。
至於「發展遲緩」,是指學前兒童在多於一個發展範疇上,未能達到同齡兒童的平均水平。由於成因、受損程度及成長環境各異,受影響兒童的能力表現會有很大差別。發展遲緩可能是其他發展障礙(例如智力障礙)的早期徵狀,但亦有部分兒童其後的發展可達至同齡或接近同齡之水平。
患有智障的兒童在不同的發展範疇,例如肌能、語言、認知、自我照顧及社交技巧各方面,都比同齡兒童緩慢。他們表現出的臨牀表徵,會根據其障礙的嚴重程度和模式而有所不同。
學前期:
部分發展遲緩程度較輕微的兒童,其肌能及感官方面的問題可能較輕微,亦可擁有一定程度的社交及溝通技巧。如果發展遲緩的情況較嚴重,兒童無論在語言溝通、肌能及感官方面均有明顯困難。
學齡期:
患有智障的兒童,可視乎其障礙的嚴重性而達到不同程度的學業水平和自理能力。患有輕度智障的兒童可以學習一些學術上的知識及於青年期接受職前訓練;而患有中度智障的兒童則可掌握日常生活所需的基本知識及在熟悉的環境中維持某程度上的獨立生活。至於嚴重及極嚴重的智障患者,可學習有限度的溝通和簡單的自我照顧技巧。
外國資料顯示,每100人當中,約有1人患有智力障礙,其中約百分之八十五屬輕度智障,百分之十屬中度智障,其餘則屬嚴重至極嚴重智障,男女比例約為1.5比1。
在香港,根據政府統計處2021年的報告,智力障礙的普遍率為千分之十至十二。而根據教育局2015至2016年度的統計數字,患有智障學童的登記數字為千分之八。
臨牀資料顯示,約百分之二十五至五十的智障個案,其成因與遺傳或生理因素有關,例如染色體有異、遺傳問題、胚胎早期發育變異、後天腦部損傷(例如在生產過程中出現問題、受到感染或創傷),當中大部分患者為嚴重至極嚴重智力障礙。然而,百分之三十至四十的智障個案並沒有明確的病因,大部分患有輕度智障的人士並無任何神經系統的問題。另外,現時尚未有證據顯示,不良的環境因素會導致智力障礙。
某些發展障礙的初期表徵,亦可能令兒童出現疑似發展遲緩/智力障礙的早期徵狀,這些情況包括特殊學習障礙、自閉症譜系障礙及語言障礙等。因此,在診斷時必須排除這些可能性,但應注意智力障礙亦可能與上述病症同時出現。
常見的兼患疾病包括專注力不足/過度活躍症、自閉症譜系障礙及情緒問題。另外,患有智障的兒童兼患腦癇症、腦麻痺、聽障和視障等問題的機會亦比一般兒童為高。
合適的早期訓練對於發展較遲緩的嬰幼兒來說有一定的幫助。另外,培養正面的親子關係亦對孩子的發展相當重要。
此外,為家長提供有關語言和遊戲技巧的講座、正面管教技巧的課程,以及介紹相關社區服務和家長自助組織的資料,均可幫助家長了解、接受和處理孩子的情況,並認識孩子應有的權利及獲得服務的途徑。
兒童所入讀的學校類別要視乎其智力障礙的嚴重程度。一般而言,患有智力障礙的兒童需入讀特殊學校,以獲得合適的教學及支援服務,這些學校當中,部分亦設有寄宿學額。另外,部分患有較輕微的輕度智障的兒童可考慮入讀主流學校接受融合教育,但學校方面需要提供加強輔導服務以作支援。
部分患有智力障礙的兒童可能需要特別的輔助溝通工具,例如圖像溝通板或電子溝通儀器等來改善其溝通技巧,幫助吸收新概念和資訊。另外,兒童亦可透過其他輔助器材加強其活動能力和日常生活技能。
社會福利署有為發展障礙的學前兒童提供訓練及教育,當中包括早期教育及訓練中心、幼稚園暨幼兒中心兼收計劃、到校學前康復服務及特殊幼兒中心,以協助他們的發展及成長,讓他們為小學教育作好準備。
在學齡階段,部分患有輕度智障的兒童可考慮入讀主流小學,接受融合教育;另外一些則較適合入讀特殊學校,並按其智障的程度及其他發展障礙情況而安排特殊學校的類別,以便接受適合他們能力水平的訓練及支援服務。學校的課程及內容會切合學生的學習能力和特性,並採用有效的學與教策略以照顧學生多元化的學習需要,以幫助他們充分發展潛能,使他們成為社會上一個獨立而有適應能力的人。部分特殊學校亦有提供寄宿服務,以迎合兒童及其家庭的個別需要。
智力障礙並不能以藥物治癒。但透過適當的訓練、支援服務,以及環境的配合,可讓患者充分發揮他們的潛能,從而改善其生活及對社會的適應。就業方面,社會福利署提供不少服務以支援離校後的智障人士,藉以提高他們的社區參與程度。
患有輕度智障的人士,在適當的支援下也可在社會中獨立工作和生活。其中部分人士可透過職業訓練及輔助就業服務進行半技術性工作;另一些則可在庇護工場參與系統化的工作,例如包裝或裝嵌零件等生產線;而日間訓練中心則在提供簡單工作訓練之餘,同時兼備教育、社交及康樂活動。至於患有嚴重智障的人士,在日常生活中或需要持續的照顧及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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