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力障碍」为一种发展性问题,患者在智力和社会适应能力方面明显较同龄儿童逊色,引致学习、沟通、自我照顾、社交及日常生活适应方面出现明显困难。这些征状通常在孩童或青少年时期已经出现,其障碍程度可分为轻度至极严重。
至于「发展迟缓」,是指学前儿童在多于一个发展范畴上,未能达到同龄儿童的平均水平。由于成因、受损程度及成长环境各异,受影响儿童的能力表现会有很大差别。发展迟缓可能是其他发展障碍(例如智力障碍)的早期征状,但亦有部分儿童其后的发展可达至同龄或接近同龄之水平。
患有智障的儿童在不同的发展范畴,例如肌能、语言、认知、自我照顾及社交技巧各方面,都比同龄儿童缓慢。他们表现出的临床表征,会根据其障碍的严重程度和模式而有所不同。
学前期:
部分发展迟缓程度较轻微的儿童,其肌能及感官方面的问题可能较轻微,亦可拥有一定程度的社交及沟通技巧。如果发展迟缓的情况较严重,儿童无论在语言沟通、肌能及感官方面均有明显困难。
学龄期:
患有智障的儿童,可视乎其障碍的严重性而达到不同程度的学业水平和自理能力。患有轻度智障的儿童可以学习一些学术上的知识及于青年期接受职前训练;而患有中度智障的儿童则可掌握日常生活所需的基本知识及在熟悉的环境中维持某程度上的独立生活。至于严重及极严重的智障患者,可学习有限度的沟通和简单的自我照顾技巧。
外国资料显示,每100人当中,约有1人患有智力障碍,其中约百分之八十五属轻度智障,百分之十属中度智障,其余则属严重至极严重智障,男女比例约为1.5比1。
在香港,根据政府统计处2021年的报告,智力障碍的普遍率为千分之十至十二。而根据教育局2015至2016年度的统计数字,患有智障学童的登记数字为千分之八。
临床资料显示,约百分之二十五至五十的智障个案,其成因与遗传或生理因素有关,例如染色体有异、遗传问题、胚胎早期发育变异、后天脑部损伤(例如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问题、受到感染或创伤),当中大部分患者为严重至极严重智力障碍。然而,百分之三十至四十的智障个案并没有明确的病因,大部分患有轻度智障的人士并无任何神经系统的问题。另外,现时尚未有证据显示,不良的环境因素会导致智力障碍。
某些发展障碍的初期表征,亦可能令儿童出现疑似发展迟缓/智力障碍的早期征状,这些情况包括特殊学习障碍、自闭症谱系障碍及语言障碍等。因此,在诊断时必须排除这些可能性,但应注意智力障碍亦可能与上述病症同时出现。
常见的兼患疾病包括专注力不足/过度活跃症、自闭症谱系障碍及情绪问题。另外,患有智障的儿童兼患脑痫症、脑麻痹、听障和视障等问题的机会亦比一般儿童为高。
合适的早期训练对于发展较迟缓的婴幼儿来说有一定的帮助。另外,培养正面的亲子关系亦对孩子的发展相当重要。
此外,为家长提供有关语言和游戏技巧的讲座、正面管教技巧的课程,以及介绍相关社区服务和家长自助组织的资料,均可帮助家长了解、接受和处理孩子的情况,并认识孩子应有的权利及获得服务的途径。
儿童所入读的学校类别要视乎其智力障碍的严重程度。一般而言,患有智力障碍的儿童需入读特殊学校,以获得合适的教学及支援服务,这些学校当中,部分亦设有寄宿学额。另外,部分患有较轻微的轻度智障的儿童可考虑入读主流学校接受融合教育,但学校方面需要提供加强辅导服务以作支援。
部分患有智力障碍的儿童可能需要特别的辅助沟通工具,例如图像沟通板或电子沟通仪器等来改善其沟通技巧,帮助吸收新概念和资讯。另外,儿童亦可透过其他辅助器材加强其活动能力和日常生活技能。
社会福利署有为发展障碍的学前儿童提供训练及教育,当中包括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幼稚园暨幼儿中心兼收计划、到校学前康复服务及特殊幼儿中心,以协助他们的发展及成长,让他们为小学教育作好准备。
在学龄阶段,部分患有轻度智障的儿童可考虑入读主流小学,接受融合教育;另外一些则较适合入读特殊学校,并按其智障的程度及其他发展障碍情况而安排特殊学校的类别,以便接受适合他们能力水平的训练及支援服务。学校的课程及内容会切合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特性,并采用有效的学与教策略以照顾学生多元化的学习需要,以帮助他们充分发展潜能,使他们成为社会上一个独立而有适应能力的人。部分特殊学校亦有提供寄宿服务,以迎合儿童及其家庭的个别需要。
智力障碍并不能以药物治愈。但透过适当的训练、支援服务,以及环境的配合,可让患者充分发挥他们的潜能,从而改善其生活及对社会的适应。就业方面,社会福利署提供不少服务以支援离校后的智障人士,借以提高他们的社区参与程度。
患有轻度智障的人士,在适当的支援下也可在社会中独立工作和生活。其中部分人士可透过职业训练及辅助就业服务进行半技术性工作;另一些则可在庇护工场参与系统化的工作,例如包装或装嵌零件等生产线;而日间训练中心则在提供简单工作训练之余,同时兼备教育、社交及康乐活动。至于患有严重智障的人士,在日常生活中或需要持续的照顾及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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