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迟缓


婴幼儿大肌肉发展迟缓系列

儿童在不同年龄和成长阶段,会在认知、语言、体能、行为、社交上有相应的转变。儿童发展是一个持续的过程,有既定的先后次序,也有个别的差异,早期发展是后期发展的基础。

「发展迟缓」是指学前儿童未能达到该年龄应有的能力,差距程度可由少许迟缓至明显迟缓。

儿童发展受到遗传、环境、成长与学习四大因素交互影响。发展迟缓个案中,有多于百份之七十成因未明。而其他个案的成因,可分为先天和后天因素。

先天因素与遗传或生理因素有关,例如染色体病变、遗传问题、胚胎早期发育变异等。怀孕及生产亦是其中的因素,如孕妇服用不当药物、饮用过量酒精、难产或早产婴儿并发症等。

后天因素与儿童成长的环境和学习有关。例如幼儿及儿童时期染病、中毒(环境中的毒素,如铅或水银)、脑炎或脑部创伤等。此外,外界环境例如父母工作忙碌、幼儿缺乏适当的社交或语言刺激,这些因素也有机会影响儿童的发展。

外国资料显示,每100名儿童当中,约有10至15人有发展迟缓,其中1至3人有较严重的整体发展迟缓。香港方面并没有一个正式统计数字,但估计与外国数字比率相近。根据儿童体能智力测验服务2019年的统计数字,近9,800个转介个案中,发展迟缓的个案占近三成,男女比例约三比一。

儿童随著年龄的增长,各个范畴有不同的发展,也称为发展里程碑。儿童可于个别范畴出现迟缓 (例如大肌肉/ 小肌肉/ 语言发展迟缓) ,或多于一个范畴出现迟缓 (称为整体性发展迟缓) 。至于影响程度可以分为明显迟缓或轻微迟缓 。

假如儿童有以下其中一项情况,或家长在儿童发展上有任何疑问,应尽快向有关机构寻求协助。

六个月:

  • 未能保持头部稳定
  • 未能伸手抓东西

一岁:

  • 未能扶著家具站立
  • 未能用拇指和食指拾起细小物件

一岁半:

  • 未能独自步行

两岁:

  • 未能说单词,如「爸爸」、「妈妈」、「车」、「街街」
  • 未能跟从简单的指示,如「畀妈妈」

两岁半:

  • 未能用笔在纸上涂鸦
  • 未能组合单词如:「食饼」,「饮橙汁」

三岁或以上:

  • 未能说简单句子如:「我食饼」
  • 未能配对基本颜色和形状
  • 学业上未能跟上进度
  • 出现行为问题

发展迟缓的儿童,可以在一个或多个范畴上表现迟缓。这些范畴包括:

  • 智能或认知: 包括学习、思考及解决问题的能力
  • 语言: 包括语言理解、语言表达及语音发展
  • 大肌肉: 包括坐、爬、行、跑、跳等发展里程碑,肌肉耐力、平衡和四肢协调等活动能力
  • 小肌肉: 如手眼协调、手指灵活度、手握力、写前技巧等
  • 社会适应能力: 社交技巧、沟通能力、自理及日常生活所需的基本技巧等

由于成因、受影响程度及成长环境各有不同,所以发展迟缓儿童的表现会有个别差异。

部分发展迟缓的儿童可能同时有其他发展障碍,例如自闭症谱系障碍、专注力不足∕过度活跃症及情绪问题等。身体有严重疾病,如脑痫症、脑麻痹、听障和视障等问题的儿童,也有较高机会有发展迟缓。

在学前阶段,发展迟缓可能是其他发展障碍的表征。踏入学龄阶段,他们可能有机会出现沟通困难、学习问题、甚至情绪和行为问题等。他们可能会被诊断患上其他发展障碍,例如读写障碍、动作协调障碍、发展性语言障碍或智力障碍等。

因此,及早识别和安排治疗,对於促进儿童的发展,以及预防患上其他发展障碍是十分重要的。

由于发展迟缓并不是一种疾病,药物治疗并不适用。适切的训练和教育能够预防情况恶化,帮助儿童发展出最佳的潜能。训练服务包括职业治疗、物理治疗和言语治疗等。

社会福利署和教育局也有提供不同种类的复康训练服务,包括早期教育及训练中心(EETC)、到校学前康复服务(OPRS)、为轮候资助学前康复的儿童提供学习训练津贴项目(TSP)、幼儿中心兼收弱能儿童计划(ICCC)和特殊幼儿中心(SCCC) 等。

家长可以尽早安排有需要的儿童接受评估,以了解孩子的发展情况并安排适切的训练和教育服务。发展迟缓的儿童在接受训练时,家长应尽量参与,并与导师保持沟通,掌握训练的方法,在家中多加训练。在日常生活中,家长可尝试发掘孩子的潜能及强项,帮助他们提升自信。家长也可以参加一些家长自助组织,多与别人分享感受,纾缓负面情绪。也鼓励家长善用社区服务,以支援家人及儿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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